胎儿畸形是指胎儿在发育过程中,由于遗传因素、母体环境、药物与化学物质等原因,导致其普通形态或功能异常的情况。胎儿畸形的出现一般在妊娠初期,人们通常将这一阶段划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次产前检查。
第一次产前检查主要在孕早期完成,一般在怀孕3个月左右进行。此时,医生主要进行综合检查,包括了孕妇的体征、诊断结果、孕期病史等方面的考虑。同样,这个阶段还需要通过B超等方式确定胎儿是否存在畸形或者准妈妈患有孕期疾病等。如果B超检查提示胎儿畸形增多,医生会建议检查血清学四项检查(即四联检查)
第二次产前检查一般在怀孕16周-20周左右,医生主要通过B超等方式对胎儿进行详细检查。医生主要通过B超检查胎儿大小、心肺发育情况是否正常、唐氏综合征等等先天畸形。
第三次产前检查时间大概在怀孕28周-33周之间,主要是检查胎方位、胎盘的位置,以及血流情况等。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胎肺发育过程不正常等等,还需要密切关注胎儿的情况,进一步进行B超、四综合检查等。
总之,产前检查是孕妇进行修身养性的一个过程,只有及时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才能及时地制定最有效的治疗方案,让胎儿健康成长,未来生活品质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