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胎儿是无法表达情绪的,所以无法说他们有怨气。但是,对于畸形引产这个过程本身,确实存在着一些争议和价值观上的分歧。
畸形引产通常是在胎儿已经出现严重的生理缺陷或异常的情况下进行的,如神经管闭合不全、唐氏综合征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认为,终止妊娠是为了避免胎儿可能经历的巨大痛苦和痛苦,并为未来的生活和家庭带来更积极的结果。
然而,也有一些人对畸形引产持有反对意见,认为这是对生命权和人权的侵犯。他们认为,每个生命都有价值和尊严,即使是一个生理存在异常的胎儿也不应该被终止。因此,他们认为对于胎儿而言,畸形引产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没有人应该将其视为正当的选择。
总之,胎儿无法表达情绪,无法感受到“怨气”。然而,对于畸形引产这个过程本身,确实存在着争议和不同观点,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探讨。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胎儿和家庭的福祉,同时也需要尊重人权和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