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性别鉴定是指对怀孕的女性进行试管受精手术后,通过对胎儿进行鉴定或分析,确定胎儿性别的行为。在我国,胎儿性别鉴定是一项被禁止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会直接导致选择性别堕胎的出现,严重侵犯了未出生儿童的权益。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讲,胎儿性别鉴定是违法的,而参与胎儿性别鉴定的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无论采用何种技术,任何人不得为了预测胎儿性别,或者人工选择生育前已知胎儿性别的胎儿,而实施人工流产。具体来说,这意味着胎儿性别鉴定及其相关的流产行为都是禁止的。
对于胎儿性别鉴定参与者,法律会对其进行处罚。依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一旦发现有人参与了该项违规行为,其将面临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被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话,相关的机构和个人之间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总之,在我国胎儿性别鉴定是非法的,由此导致的堕胎行为也同样是不被法律所接受的。而且,参与者也会因为涉及上述禁止行为而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因此,我们必须坚定反对胎儿性别鉴定的观念,保护未出生儿童的权益,维护人类基本道德和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