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胎儿性别鉴定被明确禁止。目前,社会主流观念正在逐渐改变,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的均衡也正在实现。但人们还存在着许多关于性别歧视的偏见,这些偏见可能引起不良后果。以下是几个导致胎儿性别鉴定违法的原因:
1. 避孕过程中的歧视。胎儿性别鉴定主要是对妊娠早期进行的,但在这一过程中胎儿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会被保留,这意味着做性别鉴定的唯一目的是为了选择性别,而这种做法本质上是一种性别歧视,因为它将出生的男孩或女孩置于不平等地位。
2. 消极影响社会稳定。如果没有充分的法律保护,胎儿性别鉴定极有可能导致一些社会问题,如女婴的大量流产、女孩的过度养育、性别比例失衡等,这些问题都会对家庭、社会和国家造成不良的影响。
3. 对人口、性别比例等基本数据的影响。如果可以合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那么人们可能会通过流产来筛选掉逆行切口病毒感染、先天性残疾等风险高的胎儿,从而导致生育人口和性别比例的不平衡。
4. 避免家庭胎儿性别歧视的可能。如果胎儿成为性别歧视的对象,就相当于默认了一种社会观念,会对儿童身心健康和性格产生重大影响,还可能导致家庭内部的矛盾和冲突,这都是难以容忍的。
总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保护了新生儿的人权,防止了家庭内部的冲突和对儿童的不良影响,维护了社会稳定,对于保障社会和谐、促进人口健康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胎儿性别鉴定问题,切实防止性别歧视带来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