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院不让透露胎儿性别一方面是因为遵守道德伦理和保护隐私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和选择性别堕胎等问题。
首先,医院作为一个服务于人民健康的机构,应该遵守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将病人的隐私视为至高无上的原则。如果医院未经病人同意就泄露胎儿性别,就有可能侵犯病人的隐私权,触犯法律法规。因此,大医院为了确保医疗过程的透明和公正,不会轻易透露胎儿性别。
其次,避免性别歧视也是大医院不透露胎儿性别的原因之一。在我国,男性被普遍认为是“继承家业”的后代,古老的封建观念和偏见在社会中仍然存在,这导致了许多家庭会对生育男孩非常热衷,迫切地希望自己的孩子是男孩。如果医院透露了胎儿性别,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家庭根据性别去选择怀孕或是继续怀孕。
最后,避免选择性别堕胎也是大医院不透露胎儿性别的考虑之一。在某些家庭中,由于孩子的性别问题,往往会选择性别堕胎,这是一个道德和法律都难以接受的事情。因此,保护胎儿的性别隐私可以阻止某些家庭选择性别堕胎,保护胎儿的健康和生命。
综上所述,大医院不让透露胎儿性别是有道德、法律和保障生命的考虑的。我们应该从根本上解决性别歧视问题,让所有孩子都能够平等地受到爱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