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宣传胎儿性别鉴定是犯法的。具体来说,中国的《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胎儿性别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择性别的行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利用胎儿性别选择做人工流产、胚胎移植等方法,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些法规的出台是出于对性别比例失衡问题的严重关注。在中国,由于历史文化及传统价值观的影响,部分家长更希望生育男孩而不是女孩。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个别医疗机构和非法婴儿商贩通过宣传胎儿性别鉴定等手段向这些家长售卖“定制”的胎儿。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女童数量的急剧下降,加重性别失衡问题。
因此,中国政府通过相关法规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胎儿性别选择行为。对于宣传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相关机构应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社会。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到相关宣传的制止中,共同为保护人口性别比例均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