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职方面,做胎儿性别鉴定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影响。
首先,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胎儿性别鉴定违背了医学伦理和行业规范,因为它存在着一定的道德和伦理风险。在某些情况下,胎儿性别鉴定可能会导致性别歧视,破坏家庭和谐等问题。所以,这项技术在公职人员中的非法使用可能会对职业地位、社会形象和职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胎儿性别鉴定的合法性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非出于医学必要或为了公共利益,否则未成年人和孕妇的个人隐私应受到保护。因此,如果公职人员在非法情况下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职位损失的风险。
最后,从职业能力的角度来看,胎儿性别鉴定并不与公职具体职责相关联。所以,可能不会对公职人员的职业能力产生影响。
综合以上三点,可以看出,从公职角度来看,胎儿性别鉴定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影响。因此,公职人员必须谨慎使用这项技术,并用法律的方式来规范胎儿性别鉴定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