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规定孕前干预胎儿性别是否合法或违法,但是人民法院和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已经明确表示,非医学必要的胎儿性别干预和选择是违法的行为。
首先,胎儿性别干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这是因为,过多的男女比例不平衡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对于女性权益的侵犯,对于未来婚姻市场和人口结构会带来巨大影响。
其次,胎儿性别干预违反了道德伦理和人权。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规定,性别选择不仅是人口的问题,还涉及到个体自由和自主权的问题。每个人都应该享有选择自己性别的权利,而非被他人强制干预。
最后,除了法律和道德伦理的问题,还存在非常重要的医学伦理问题。未经医学必要的干预胎儿性别,可能会对胎儿及母体造成极大的危害,包括出生缺陷、子宫出血等情况,导致胎儿生命或母亲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总之,孕前干预胎儿性别违法,不但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也可能会对胎儿及母亲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应该高度关注胎儿性别选择和干预的问题,维护女性权益和人口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