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胎儿性别是非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地禁止了这种行为。在我国实施的《计划生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选择胎儿的性别,禁止泄露性别信息。”这就意味着,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还严重破坏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原则。
就如何处罚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鉴定胎儿性别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以下的治安处罚:
1. 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3. 进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措施。
此外,如果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构成犯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泄露计划生育技术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鉴定胎儿性别是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严肃处理。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执法力度,对鉴定胎儿性别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妇女和少数民族的生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