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系统畸形是指在胎儿期时泌尿系统发育不完全或发生异常,主要指尿道、膀胱、肾等部位的异常。这种情况不仅会导致胎儿的生命质量降低,而且还会影响到其后的生长发育。因此,对于有泌尿系统畸形的胎儿是否应当要,其答案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泌尿系统畸形有许多类型,每种类型的严重程度和对胎儿的危害也不同。一些轻度的畸形,如尿症、尿频、排尿困难等,虽然会给胎儿带来一定的不适和困扰,但并不一定需要采取特殊的治疗措施,可以通过日常保健和药物治疗缓解症状。相比之下,一些重度的畸形如肾脏发育不全、膀胱闭锁等则需要经过手术治疗才能恢复正常,否则会严重影响胎儿的生命质量。
其次,泌尿系统畸形是否需要采取特殊治疗措施还需要考虑胎儿的发育情况和出生时的情况。对于某些胎儿来说,虽然在出生时拥有泌尿系统畸形,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发育,其泌尿系统也可能会逐渐恢复正常,最终并不会影响其生活质量和健康状态。相反,一些情况下即便经过了治疗,胎儿也可能存在长期的后遗症和并发症,如肾功能损害、尿路感染等,而这些在出生之前很难预判。
综上所述,对于是否要采取措施去纠正泌尿系统畸形的胎儿,需要综合考虑胎儿的具体情况和胎儿家人的意愿。对于一些装备不足的医院和一些经济受限的家庭,可能会出现无法治疗或治疗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尽最大努力去降低胎儿的疼痛和不适,让它尽可能地享受生命的价值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