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法律规定医生不能在胎儿不到24周的时候进行胎儿性别的诊断,并且必须获得家长的同意才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这是为了避免胎儿性别的诊断被用来选择性别,或者说产生性别偏好导致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
但是,在胎儿超声检查的过程中,医生可以看到胎儿的生殖器官,并且有时能够通过胎儿的生殖器官来看到胎儿的性别。这样的检查可以帮助医生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例如是否有生殖器官畸形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胎儿超声检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进行胎儿性别的鉴定,而是为了评估胎儿的健康情况。如果医生在检查过程中看到了胎儿的性别,应该尽量避免向家长透露性别信息。此外,在超声检查前家长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医生进行超声检查,但是其中并没有包括胎儿性别的诊断这一内容。
总的来说,在香港,胎儿的性别诊断是被严格控制的,以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在进行胎儿超声检查的时候,医生会注意控制信息的透露,家长也应该避免进行不必要的胎儿性别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