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胎儿性别鉴定是一项违法行为,这是因为胎儿性别鉴定对社会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
首先,胎儿性别鉴定会导致性别歧视。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男孩子被认为是传承家族血脉的继承者,而女孩子就会被视为“累赘”。因此,如果胎儿性别鉴定合法,很容易导致男女比例失衡,增加男性的比例,进一步加剧性别歧视的现象。
其次,胎儿性别鉴定会促进买卖婴儿的行为,进而导致人口贩卖、妇女贩卖等违法活动的增加。因为一些家庭想要给家族延续生育,他们可能会在胎儿性别鉴定的结果出来之后选择堕胎。这种行为就很容易让一些非法的机构或个人看到商机,通过各种渠道向这些家庭兜售男婴或女婴,进而导致儿童失踪或人口贩卖等社会问题的产生。
最后,胎儿性别鉴定还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相冲突。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就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目的是控制人口增长。如果胎儿性别鉴定合法,那么一些家庭可能会通过选择胎儿性别来无限制延长生育次数,降低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加大计划生育政策面临的压力。
综上所述,胎儿性别鉴定是一项违法行为,因为它会促进性别歧视、促进买卖婴儿,同时也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们应该保持对胎儿性别鉴定的高度警惕,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