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胎儿性别鉴定,其实就是进行胎儿性别选择的手段之一,而胎儿性别选择在我国是非常敏感的领域,因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进行胎儿性别选择。这是因为胎儿性别选择涉及到人口、社会、文化、伦理等多个方面,如果滥用胎儿性别选择,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首先,滥用胎儿性别选择会导致男女比例失衡。在我国,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男女不平衡的问题非常严重,如果继续滥用胎儿性别选择,男女比例将更加失衡,不仅会导致女性婚姻困难、社会心态变异,同时还会对家庭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胎儿性别选择会加剧负面心理和诈骗问题。由于一些家庭仍存在男性偏好的心态,轻视女性生命的情况,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性别,不惜冒险使用不合法手段,甚至参加一些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机构,受到不必要的打击和伤害。在这过程中,还会产生各种诈骗机构借机诈骗的问题,受害人不仅物质上受损,更是精神上遭到伤害。
最后,胎儿性别选择还会导致生态环境受损。由于男女比例失衡,导致人口稠密地区拥挤,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这不仅会影响生态环境的稳定,还会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帮人做胎儿性别选择是不合法的行为,不仅会对社会稳定和人口结构产生不良影响,也会对受助者和家庭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和不必要的伤害。我们应该营造一个充满爱和尊重、平等和幸福的社会,将女性同样看待和尊重,不再将胎儿性别作为抉择生育的标准,而是真正实行计划生育和普及科普教育,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