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结构畸形是指胎儿器官或身体部分发育异常或缺陷,可以是基因、环境等原因引起的。胎儿结构畸形发生的时间取决于引起畸形的原因和畸形的类型。在自然分娩中,孕期16至20周是胎儿畸形检测的关键时期。而在辅助生殖技术下受孕的胎儿,在早期也需要进行胎儿畸形筛查。
在孕期前12周,受精卵分裂形成胚胎后,胎儿器官开始形成,此时绝大多数先天性畸形的基础已经存在了。在孕期前12周,胚胎处于胚胎时期,器官也正在形成。如果孕早期受到影响,胚胎器官和组织的形成受到影响,畸形就可能在这个时期形成。
然而,一些畸形是在后期形成的。例如,神经管缺陷是在胚胎时期完全发生的,但先天性心脏病可以在胚胎发育完成后的几个星期内形成。胎儿的器官发育过程相互连续,相互关联,所以,胎儿的畸形不是单个器官的问题,而是胎儿发育过程的整体表现。
总之,胎儿结构畸形的形成与性质十分复杂,活体胎儿无法进行检查以及测试,加之畸形的种类繁多,因此,孕期每一个阶段都需要进行不间断的监测,以及在诊断时综合各个因素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及早识别和及时治疗胎儿畸形,减少对胎儿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