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律规定,胎儿性别堕胎是明确禁止的,也是违法的行为。在香港,妇女有权在怀孕期间选择终止妊娠,但是,该决定必须是基于医疗原因或母亲的身体健康的需要。如果妇女在进行男女比例比较不平衡的胎儿性别选择的背景下,选择堕胎,则会构成医疗道德和香港法律的违反。
在香港,胎儿性别选择是受到强烈谴责的行为,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香港的男女比例平衡。该行为被认为是一种违法,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它排除了正当的医学原因而造成胎儿的去世。
香港政府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来限制胎儿性别选择。除了立法禁止此类行为外,该地区的医生和医院也加强了对妊娠期间的性别鉴定的监管,以确保所有的性别鉴定是基于科学的方法,而不是仅仅根据父母的性别偏好或更深层次的文化或社会因素。
总之,香港认为胎儿性别选择和堕胎是一个敏感和值得保护的话题,只有对于医学原因或者是母亲的身体有严重威胁时,才能允许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