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法律规定严格禁止未经妇女同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因此,医疗机构在进行孕期检查时不会主动告知胎儿性别,只有在部分有血液疾病遗传史、高龄妊娠等特殊情况下,医生才会进行相关检查并告知胎儿性别。
目前,香港医疗机构主要采用两种方法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超声波检查和宫外孕酮血检验。
超声波检查一般在孕早期进行,如果胎儿位置良好,胎心指数正常,孕周稳定,可以通过超声波检查判断出胎儿性别。一般来说,最佳的孕周是13周以上。
宫外孕酮血检验是通过检测母亲体内胎儿酮激素水平来判断胎儿性别。酮激素是一种雄性激素,如果母亲体内胎儿酮激素水平高,则说明胎儿性别是男孩;反之,酮激素水平低则说明胎儿性别是女孩。该检查可在孕周七至九周时进行,但其准确性较超声波检查略差。
总之,在香港,医疗机构进行胎儿性别检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在法律、伦理和社会道德标准之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议孕妇和家人尊重生命和性别多样性,等待自然的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