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到伦理学的问题,必须同时考虑到胎儿的权利和母亲的权利。在目前的医学技术水平下,早产胎儿在出生前可能会有一定的畸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和医生都认为维持胎儿的生命将给胎儿带来无法承受的痛苦和苦难,那么决定放弃胎儿的治疗,即人工流产,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在制定这种决策时,必须尊重胎儿本身的权利。早产的胎儿是人类的一员,在法律上有权享受保护,如果胎儿已经非常健康发育良好,而只有小部分的畸形,那么维持胎儿的生命可能是必要且正确的。
与此同时,母亲的利益也必须被考虑。人工流产可能会对母亲身体和心理方面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母亲必须充分听取医生和家人的意见,并在最终决策中权衡自己的利益和胎儿的权利。
总之,放弃早产畸形胎儿的决定必须在考虑到所有权利和利益之后作出。这样的决定必须在适当的法律框架下作出,并会受到相关人员的道德和法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