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目前成都市的大多数医院都不会主动透露胎儿的性别,因为这涉及到一定的道德和伦理问题。
在我国,由于过去长期推行的独生子女政策,一些家庭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因此不少夫妇会盼望要生一个儿子。如果医院主动透露了胎儿性别,那么有的家庭可能会采取堕胎等不当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从而对胎儿和母体造成伤害,这是不可取的。
除此之外,医院透露胎儿性别还有可能引起社会上的性别歧视、重男轻女的现象,影响到女性的地位和权益,导致社会不公平。因此,不主动透露胎儿性别已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医生会根据医疗需要透露胎儿性别,如进行产前基因诊断确认胎儿患病风险,或者在一些遗传病家族史的情况下需要了解胎儿性别等。但这些都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要求,严格控制指征和范围,确保不会滥用此项技术。
总的来说,医院透露胎儿性别的行为应遵循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确保不会引发不良后果,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