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医学伦理的规范,医务人员不应以性别为唯一目的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怀孕期间的胎儿性别应该为孕妇和家庭成员所知,并对性别不作过多的关注和期待。
其次,关于开急诊B超单看胎儿性别的准确性,需要根据具体的胎儿发育阶段而定。一般而言,在妊娠5周左右的胚胎,B超无法确定性别;在妊娠7周左右,B超可以通过观察性胚囊或胎囊的形态,尝试预测性别,但准确率较低;在妊娠12周左右,B超可以通过判断胎儿外生殖器官的形态,进行初步的性别鉴定,准确率达到90%以上;在妊娠20周左右,B超可更全面地观察胎儿的解剖结构,以及观察生殖器官的形态,准确率接近100%。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B超并不能完全保证胎儿性别预测的准确性。有时候,因为某些生理或技术因素的干扰,B超预测的性别可能与胎儿实际的性别不一致。因此,在怀孕期间,确认胎儿性别并进行性别鉴定的最准确方法,是通过进行非侵入性的唐氏筛查等相关检测手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