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是指胎儿在怀孕期间发生的身体结构或器官发育异常,导致出生后存在身体缺陷或功能障碍。当发现胎儿畸形时,很多人都会感到矛盾和无助。一方面,他们无法接受孩子将来可能要受到的痛苦与困难;另一方面,却又不愿意让孩子在母亲的子宫里死去,感到自己是在杀害自己的孩子。因此,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伦理和道德问题。
首先,从一个人类的伦理观点来看,任何一条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因此,如果严格按照这一观点来看,胎儿畸形也应该保留下来。但是,这种保留下来的结果是,这个孩子将来可能要面对的痛苦和挑战是无法想象的。他可能需要经常看病,进行手术,需要常常受到家庭和社会的关爱和照顾。这对于孩子本身、他的家人和社会来说都是一种负担和压力。
其次,从胎儿自身的角度来看,如果他有能力可以选择,他是否会选择来到这个世界上,和其他正常的孩子一样享受自己的生命呢?或者他是否会选择在母亲的子宫里,继续成长、维持人类物种的延续?这个问题很难给出答案,因为我们无法了解胎儿的内心世界和想法,也无法在他尚未出生之前进行沟通和交流。
因此,从实际情况出发,家庭和医生应该根据事实和信息,作出最终的决定。一方面,他们应该尽可能地预防和减少胎儿畸形的风险;另一方面,一旦发现胎儿畸形,应该秉持尊重生命的原则,尽可能地保留下这个孩子,同时也要考虑他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生活质量。如果化验证明存在一些急性的需要马上处理的问题,合法的方法是在胎儿发育范围内,进行胚胎手术和药物治疗,帮助胎儿度过关键时期,并尽量减少后遗症。最终这个伦理和道德问题还是需要医学界、伦理界,以及行政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集体智慧来进行解决。